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(草案征求意见稿)
第十八条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,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统筹协调、抽查、举报处理等机制要求,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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